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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 李伯宏
话未讲完,他两眼潮湿了。 是那种心扉被撞击后在眼底映出的不易察觉的星光般的闪亮。 我,蓦然顿住。 * * * 大河无声涌动,岸边是极佳的风景。 仰头望去,长空如洗,似一汪碧湖。连那些匆匆过客脸上常常故作冷漠的神色也柔和多了。 的确,似乎整个春天都在起舞,引得我们谈兴十足。我们谈春的明媚,转而谈花的娇媚,进而谈淑女的妩媚。谈到“酒浓春入梦,窗破月寻人”中的梦一定是桃源美梦,人一定是倾城佳人。还谈到各种让人痴让人醉的事。谈到仅仅凭着对这的一点向往,便可支起一个生命,撑起一段生活…… 不知不觉,晴朗的话题中飘入一点哲思,潜隐着一缕深沉。果然,他提出了一个硕大的问题:“可是我不明白,那些被抓到死亡营里的人们自知大限难逃,不可能有生的希望,每天每日还要作苦役受磨难,又是靠什么一天天支撑下来?” 天光朗朗,我却有些惶惶不安。觉得也许不该在风和日丽的午后这样唐突地评说历经苦难的众多亡者。该怎样接下去? * * * 大河无声。 在春天里讲冬天的故事,大多以春天结尾;关于死亡的话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暴风雪无论多么肆虐,都会在大地回春时消匿;那么死亡有季节吗?不,它独揽所有的季节、所有的年月、所有的世纪。站在生命的角度去看,迎面扑来一个黑沉沉的景象…… “那是一个无底的深渊,一种永恒的黑暗,生命一旦停止,便等于跌入茫茫无际的黑色混沌之中,周身被孤寂冰冷包裹着。 那是一个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任何动静的虚空,更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再从这里看生命,则仅仅是那么白驹过隙般的一瞬。就是这短短的一瞬,人,也只获有一次。无论多么艰辛,多少苦难,生命总蕴含着希望,生命就是一种希望。失去它,就意味着踏上一条无归之路,与人的世界永远隔绝。在那主宰无尽时空的黑暗中,你,永无解脱……” 于是,星光般的闪亮悄然映上他的眼底。 * * * 当时,我顿住后,暗自回忆话里是否有撼人至深,可作箴言之处,结果只发现对一个忽然浮现的图景的描述。后来,在另一个场合,我转述此一情景,把那段话大致又重复一遍,竟发现我的眼里也渗出了湿润,这才感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对于生的恋求,对于死的规避,我们与生俱来,都有这一本能。远处传来救护车的急促鸣叫,表明一个生命正奋力拼争,发出自己的呼喊。当然,更多的呼喊是无声的。还需要疑问吗? 一阵暖风拂过,作了解答:其实,关于死亡的任何话题都是从生命开始的。 * * * 白日隐退后,我从书架上抽出乌纳穆诺充满激情的演说:每个人,只要是人,无论是康德,是斯宾诺莎,是你,是我,只要仍力争存在下来,就都是一种对死亡的抗争,别无其他。他没有用抽象的逻辑论述生命,而是用明快的语言道出我们在世间留存的真谛。他是这样斩钉截铁。“我们这种永拒死亡的渴求实际上正是我们人的根本。”这位西班牙哲人如是说。 从俯瞰世象的角度前后望去,生,恰如两个黑暗宇宙之间的一道光。诞生前,是无垠的虚空;泯灭后,又是不尽的渺茫。所以,生是否轮回,我不知晓,但死的确是在生的周围回绕。人从落脚大地起,就踏上一条独特的旅途。曲折也好,平坦也好,它的尽头不是辉煌的胜景,而是必定的长逝,如泥牛入海,再无形迹。于是,生命便带上了一种悲剧感。 难道这就意味着人堕入悲戚戚的生活?正好相反,正因为具有这意识,背对着黑夜沉沉,才讴歌生命,才把生命比作阳光、花朵、长河、翰海……即便这些都不是,也应是一缕希望之光,哪怕是长无尽头的隧道中微弱的烛光。“我们具有生命的悲剧意识,它带着生命本身,带着整个宇宙的内涵。” 看到步态维艰的老人迎着风,顶着雨,低着头,弯着腰,颤颤巍巍,但仍一意前行,心中油然而生的是对生命顽强的敬重。 “哪怕生活在痛苦中,哪怕在痛苦中生活,哪怕家门上刻着‘生活无望’的字迹,人也仍在热爱,仍在希望”。这,正是因为具有悲剧意识而更加热爱生命的人的浪漫。 连悲观大师叔本华也承认,世界就是意志,而意志,当然是生的意志。在生命处于巅峰时,它是一种追求永恒的意志;当危在旦夕时,它是一种抗拒死神的意志。 * * * 把一个人抛在荒野,归途已绝,粮已用罄,但他仍就前行。抓些积雪,啃些野草,跌跌撞撞,他就是不停歇。因为他昏昏沉沉的脑子还能意识到:停下来,就意味着永远留葬在草木间。他越走越弱,把采到的宝物统统弃掉,又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扔下,还只能跌跌撞撞,拄着树枝走。后来,他视线变得模糊,脑子几乎不能转动,两腿已经不能支撑。于是,只得爬着前行。开始还有距离感,后来,一天只爬几米远。大部分时间处于昏睡之中。忽然他让脸上一股热乎乎的气体弄醒。睁开眼,发现是一只狼凑到面前,正准备把他这个衣不遮体、满身血痕的怪物当作一顿佳肴。他与其说是深为恐惧,不如说是被激怒了。鼓起所有剩余的力气,把它赶开。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受了伤、掉了队、同他一样连爬的力气都没有的狼。从那已失去凶光的眼睛可以看出,它多么希望猛扑过来,把这个人作为延长自己生命的关键一餐。但它已毫无气力,只好等待他气尽之时。 这是一场演至极端的竞争的场面。他立即明白了眼前的处境。谁生谁死,成了意志的较量。 就这样,他同狼对峙着,相隔不到几米。都等着对方的生命火花燃尽。他昏睡,那边也昏睡。他睁开眼,那边也看过来。他知道自己的脚已经溃烂,回不到出发地,也许将不久于人间,但是他绝不想输掉这场竞争,哪怕比那只动物多呼吸一分钟。 狼同样目光昏黄,奄奄一息,但仍一点点朝他凑近。他等待那一刻。终于,他凭感觉,知道它已靠近身边,那张嘴早已没有撕咬的力气,却本能地张开,逼到他面前。他已能嗅到它同他一样顽强求生的气息。于是,他用尽最后的体力,翻身压在它身上……他感到了生命的喜悦…… 杰克.伦敦赋予这个故事一个恰如其分的题目:热爱生命。 * * * 对于我们这些生也有涯、死也有时的血肉之躯,在渺茫宇宙千万星系中一个不起眼的银河系中称作太阳系的一个普通恒星体系里被人叫做地球的第三颗行星上碰巧居住几十年,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了,除了生命之外。也就是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的了。正因为生命只是这唯一的一次,人,才分出高尚和卑劣,分出悲壮和猥琐,分出刚毅和懦弱,才使得这段匆匆来去的人间经历显得有声有色,显出起伏跌宕。 还引得诗人感慨:有人活着,但已经死了;有人死了,但还活着。 设想:如果人都长生不死,也就不会有出卖他人保全自己的苟活者,也就没有宁可舍身不可夺志的就义者。那就一切都很平淡无奇了,索然而单调。而且,终有一日,人这个物种会把这个小小星球挤满,如无赖一样夺走本应属于后人的机会。 幸好,造物之神给每个人都只是一条单程路途。幸好,有人让这有限的时光发出了超常的能量。我想到了年少时的一幕。那是一个电影特写:家乡遭到侵略,一位女士投身抵抗斗争,不幸被捕。占领军监狱中的严酷审讯没能使她变节。押赴刑场时,她没有振臂高呼,没有慷慨陈词。她没有讲一句话,好像只是离家去办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当然,是生命中最后一件事情。当行刑队举起一排枪时,她刻着坚毅线条的脸庞定为特写。她把目光投向远处的原野,而充满了目光也充满了整个画面的,是深藏在她沉静神色中,略含忧伤的一种眷恋。是那热爱生命的母亲不得不向孩子永别时的眷恋…… 电影的名字和主人公的名字,我都记不起来了,但一直刻在记忆里的这幅画面从没有模糊过。 在这样目光的呵护和注视下,对于如何珍爱生活,我又懂了更深的一层。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性中的丑恶在中国泛滥。正直和善良被摧残得无地藏躲。很多人再也忍不下去,放弃了最后的希望。当恐惧残暴象空气一样弥漫时,死便成了寻求安宁的解脱。一天,文坛上一对老人历数相继离开人世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数累了,老人说我们也走吧。结发多年的妻子顿了一下,却说:“不,我们活下去。” 这,在当时是比赴死还艰难的决定。 老妻向老公解释: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我们这些人都整死。我们走了,他们就更得意了。可我们偏不让他们得逞。对这种人最大的惩罚就是,我们活下去,而且比他们活得更好…… 就这样,两位老人活下来了,活到又能敞怀大笑的时候。 好像还记得,两位老人是在雪莱的故乡相识的。应当猜得出,他们年少时就熟读过雪莱为所有热爱生命的人写的诗句:冬天到了,春天还远吗?